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林厅关于下达
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项目经费的通知
市财政局、农业(林)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经费的通知》(财农[2003]112号)文件精神,我省启东、宝应、溧阳、涟水、阜宁5个县(市)被列为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县。现将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40万元(其中省财政配套20万元)下达你市,请列入你市2003年度070101“推广与培训”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市接文后,尽快按照财政部、农业部等单位下发的《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操作规程》(农科教发[2001]4号)文件精神,市、县各按中央财政投入经费50%的比例落实每个项目20万元的地方配套资金,并采取积极措施保证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项目会计核算和资金核拨分别按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农[2002]78号、苏财农[20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
2、为加强“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优秀学员的培养,各地要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要求,围绕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认真组织实施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项目。要通过项目实施,构建起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运行机制。
3、各地要进一步探索青年农民科技培训的有效形式和方法。根据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根据新阶段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需要,积极开展新型农民创业培训。
4、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加强对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培训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提高农民科技培训的质量和水平。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管好、用好农民科技培训经费,切实把钱花在农民培训工作上,为农民为实事。
附件: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OO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农民 项目 培训 通知
抄送:启东、宝应、溧阳、涟水、阜宁县(市)财政局、农林
(农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3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
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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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金额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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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中央财政 |
省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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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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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 |
40 |
20 |
20 |
用于启东市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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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 |
40 |
20 |
20 |
用于宝应县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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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
40 |
20 |
20 |
用于溧阳市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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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 |
40 |
20 |
20 |
用于涟水县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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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 |
40 |
20 |
20 |
用于阜宁县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