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林厅关于下达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经费的通知
2003-12-31 作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林厅关于下达

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项目经费的通知

 

       市财政局、农业(林)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经费的通知》(财农[2003]112号)文件精神,我省启东、宝应、溧阳、涟水、阜宁5个县(市)被列为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县。现将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40万元(其中省财政配套20万元)下达你市,请列入你市2003年度070101“推广与培训”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市接文后,尽快按照财政部、农业部等单位下发的《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操作规程》(农科教发[2001]4号)文件精神,市、县各按中央财政投入经费50%的比例落实每个项目20万元的地方配套资金,并采取积极措施保证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项目会计核算和资金核拨分别按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农[2002]78号、苏财农[20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

2、为加强“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优秀学员的培养,各地要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要求,围绕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认真组织实施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项目。要通过项目实施,构建起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运行机制。

3、各地要进一步探索青年农民科技培训的有效形式和方法。根据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根据新阶段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需要,积极开展新型农民创业培训。

4、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加强对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培训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提高农民科技培训的质量和水平。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管好、用好农民科技培训经费,切实把钱花在农民培训工作上,为农民为实事。

附件: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资金分配表

OO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农民  项目  培训  通知

抄送:启东、宝应、溧阳、涟水、阜宁县(市)财政局、农林

(农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31118日印发

附件:

2003年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建设内容

小计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合计

200

100

100

 

南通市

40

20

20

用于启东市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扬州市

40

20

20

用于宝应县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常州市

40

20

20

用于溧阳市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淮安市

40

20

20

用于涟水县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盐城市

40

20

20

用于阜宁县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